20081229

上海“新八条”新政点评

12月27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国十三条”在上海的八条落地政策“新八条”,其中针对商品住宅交易的内容包括:
人转让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其转让收入与购买该住房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外对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从每户20万提高到40万,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经理马冀表示,此次上海楼市“新八条”政策,就“二套房贷”、改善型需求释放方面有了较大尺度的放宽,其赶在2008年末最后一个周末发布,且强调松绑政策实行时间限定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均反映了政府在维护2009年经济平稳发展、刺激住房消费方面十分迫切。一方面,作为上海城市经济支柱之一的房地产行业活跃,能够有效促进市场的整体活跃,在对其进行短期性的全面松绑很有必要;另一方面,“新八条”对于保障性住房以及普通住房建设的再次强调,在中高端市场全面活跃的同时,也反映了政策在明年进一步落实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态度,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避免房价非理性上涨再次出现。
就政策的具体细则而言,此次“新八条”重点针对二次置业以及非普通住房交易,与之前上海的“楼市十四条”、中央的“国十三条”相比,松绑尺度明显加强。
  在购买非普通住房方面,2009年1月1日之后,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交易营业税由全额转为差额征收,与之前上海“楼市十四条”叠加,2009年2年以上住房成交营业税将全面转为差额征收。其中2—5年的中高端住房市场受影响程度最大,作为二手房市场的成交主力,预计其挂牌量于明年1月政策施行开始将有所激增,成交量在春节之后走向活跃,在3、4月份明显回暖。
  在二次置业方面,“新八条”内有关商业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对买家利好能够有效推动置换改善型需求的释放。
  一.此次“新八条”针对“二套房贷”,去除了之前“国十三条”中对第一套房人均居住面积的限制,对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均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考虑到自11月上海新“普通住宅标准”颁布以来,全市二手存量房普通住宅比例已达60%以上,其中中环区域普通住宅比例则在80%左右,新的“二套房贷”政策受惠面较广,能够有效推动改善型需求卖家的热情提升;同时对卖家心态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促进成交而调低房价以达到“非转普”的行为预计在明年1月之后将进一步增多。这对促进市场交投活跃,同时维护房价稳定均具备积极意义。此外“二套房贷”在普通住房上的松绑,也是对未来第二套非普通住房贷款松绑,乃至三、四套房贷松绑做好了前期准备。
  二.对以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从每户20万提高到40万,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与以往第二套房仅限以个人为单位,贷款额度有限不同,此次公积金政策利好推动之下,作为置换改善型主力的三口之家将成为直接受惠者,明年该类人群在二次置业上的热情将被积极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此次政策施行时间仅为2009年一年,不难看出政府对于楼市的全面放开依旧持谨慎态度,短期内的松绑目的在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推动市场恢复活跃,以达到抵御全球经济危机对于上海市场的打击。在对松绑时间设限的同时,相信明年交投活跃之后政府在避免房价非理性上涨上依旧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并对可能出现的市场过热再次采取抑制政策。今后在房贷交易成本下降的同时,明年房价上半年缓慢调整、下半年稳中有升的状态依旧不会改变,作为买卖双方而言,看待市场利好均需抱理性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