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7

潘石屹:无理由退房不是我首创

“他们说无理由退房是你潘石屹首创的,我说冤枉,不是我首创的。”潘石屹昨日在中国首届房地产策划师年会上抱怨说。

“他们说无理由退房是你潘石屹首创的,我说冤枉,不是我首创的。”潘石屹昨日在中国首届房地产策划师年会上抱怨说。
10年前潘石屹首次在SOHO现代城试验"无理由退房",但是面对今天的"无理由退房",潘石屹表示,这与当初他销售SOHO现代城时提出来的退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交付房子之后,购房者看了之后如果不满意,会在合同之内给你额外的条件,我说我的房子好,你说房子不好,我们不用争论,给你退掉。"
同一个名字不同的含义
2005年下半年的楼市调整中,上海新湖明珠城三期、苏州顺驰凤凰城等也提出无理由退房,以缓解资金之困。
今年6月21日,北京东亚三环首先承诺凡是近期签付全款业主,可在入住时无理由退房,并可得到房款日万分之二的补偿金。
至8月3日,至少有长沙、合肥、潍坊、南昌、郑州、常州、南京等地七家中小开发商跟进。
11月中旬,北京中体奥林匹克花园采取无理由退房营销政策,一时引起购房者的高度关注。
纵观现在部分开发商提出来的无理由退房,大多承诺是,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假如购房者要求退房,随时都可以受理,并且表示将承诺写入合同。
对于面目全非的无理由退房,潘石屹坦言,“如果销售房子的合同中就加入这个无理由退房,一定的时间内,金融环境变化。一夜之间,客户都给你退房,你有这些钱吗?”
对于其中的风险,潘石屹更是心有余悸的说:“如果客户都要求退房,这些购房款相当于银行的几倍。开发商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这不是一个房地产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这不仅是一个金融风险,也是一个社会风险。”
无理由退房的风险提醒
据记者了解,购房者退房需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只有符合法定退房要求的退房请求才会被房管部门受理。
接受采访法律人士表示,从法律角度讲,只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就无理由退房达成协议,这一退房要求还是成立的,也是法律认可的。但落实到退房具体细节上,即使是这种双方约定"无理由退房"的退房行为,也需符合相关规定或合同规定,才可退房。
对于无理由退房这种营销手段的风险,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理由退房不会成为北京楼市的普遍现象。同时他提醒消费者,无论开发商采取什么样的宣传方式售房,选房首先还是要看重项目的交通、周边配套以及区域升值潜力等多项指标,不要盲从购房。
潘石屹在房地产策划师年会主题演讲最后总结到,现在的无理由退房,如果开发商只是一味的追求成交,没有正确估计其中的风险,将会成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的一个根源。在我们为社会贡献智慧的时候,先要想到别给社会造成麻烦,别给我们的金融体系造成麻烦。一定要和市场密切的结合起来,要和法律结合起来。